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期审议通过了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》,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,规范薪酬管理体系。该制度明确了薪酬管理的原则、决策程序及具体构成。
根据制度,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,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。薪酬构成方面,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;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,其薪酬与所任具体职务及绩效挂钩,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总额的50%。制度强调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、个人绩效紧密联动,要求绩效薪酬的支付需以绩效评价为依据,并与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挂钩。
同时,制度建立了薪酬追索扣回机制,规定若公司因财务造假等对财报进行追溯重述,或董事、高管因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,公司有权重新考核并追回已发放的绩效薪酬。
此外,当公司由盈转亏或亏损扩大时,高管平均绩效薪酬应相应下降,否则需披露原因。该制度的实施,标志着红星美凯龙在健全激励与约束并重的薪酬体系、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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