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3月,消费者王先生发现购买的实木家具出现裂纹,遂要求商家修复,但在售后过程中商家不断拖延上门时间、维修人员态度恶劣,王先生对修复效果非常不满意。经过5个月的协商,由于双方未成达成一致意见,最终王先生选择向工商部门投诉。在收到王先生的投诉后,昌平工商分局的工作人员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。
工作人员向商家强调,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中的规定,提供商品或者服务,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、重作、更换、退货、补足商品数量、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,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的合法要求。商家目前的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《消法》,最后,经过工作人员的努力,商家主动向王先生道歉,并补偿800元,得到了王先生的谅解。昌平工商提醒消费者,当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,可以向工商部门反映,通过法律途径,维护自身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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